一、什么情况单位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单位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常见情形包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错辞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特定情形除外)以及用人单位因破产、吊销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
首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体现了对双方协商解除行为的一种经济平衡。其次,在用人单位无过错辞退的情况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工作等,单位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需支付补偿金,保障劳动者权益。再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单位要支付补偿金。最后,用人单位因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支付补偿金是对劳动者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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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情形下单位要给员工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需给员工经济赔偿的情形主要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单位提出的,应支付经济补偿。单位无过错,员工因以下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离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成变更合同的。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除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订,员工不同意续订的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单位不给员工经济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给员工经济赔偿有多种情形。比如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过错,员工以此为由辞职,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在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单位不给员工经济赔偿通常与员工自身行为或劳动合同的特定情形相关,需依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
在理解单位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常见情形后,我们来进一步探讨一些相关要点。比如,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是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还是月工资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另外,员工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在税务方面又有哪些规定?这些都是与单位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紧密相关的问题。倘若您对这些拓展内容存在困惑,或者对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任何方面仍有疑虑,那就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点击它,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详尽的解答,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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