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怎么判定债务关系
离婚时债务判定原则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像为家庭生活所负之债等皆属此类。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像婚前债务等。
判定时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若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就按约定办。共同债务则双方要协商分担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比如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超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否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何判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判定规则如下:
共债共签规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规则: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债权人举证规则: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夫妻个人债务判定依据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个人债务判定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债务性质:一方婚前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务用途: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比如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独自筹资从事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双方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举债合意:若只有一方意思表示,另一方未共同签字或事后未追认,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探讨离婚怎么判定债务关系时,我们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等关键要点。但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可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还有,如果债务发生在离婚诉讼期间,且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又该如何准确判定呢?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的法律解读。若你在离婚债务判定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厘清债务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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