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行为举证责任承担方式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由主张对方存在侵权行为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侵权方的过错。
不过,在一些特殊侵权情形下,举证责任分配不同。例如,在环境污染侵权中,污染者需对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高度危险作业侵权里,作业人若主张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免责,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在产品责任侵权中,生产者对法定免责事由举证。这些特殊规定旨在平衡双方利益,考虑到某些情况下被侵权人举证困难。总之,侵权行为举证责任承担需区分一般与特殊侵权,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二、侵权行为中如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
侵权行为举证责任承担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通常由原告证明侵权行为存在、被告有过错、损害后果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过错推定责任,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推定被告有过错,被告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担责。例如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还有无过错责任,不论被告有无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后果,就要担责,像环境污染侵权等。
此外,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等。
三、侵权行为中怎样判断责任谁来承担
侵权责任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看行为有无过错,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若行为人故意实施侵权行为,无疑要担责;过失侵权则需考量其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其次,要判断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有无因果关系。若无直接因果联系,侵权责任难以成立。
再者,特殊侵权情形下,如无过错责任,即便行为人无过错,也可能担责,像产品责任等。
此外,还涉及是否存在免责事由,如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等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总之,要依据具体侵权事实,从过错、因果关系、是否属特殊侵权及有无免责事由等方面综合判断侵权责任承担主体。
在侵权行为举证责任承担的问题上,除了上述的一般和特殊情形,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共同侵权中,各个侵权人之间的举证责任如何划分?是平均分担还是根据过错程度区分?另外,当侵权行为涉及多方主体,如多方共同实施侵权或者一方对另一方的侵权行为存在协助等情况时,举证责任又该如何精准界定?如果您对侵权行为举证责任承担相关问题仍有疑问,无论是这些拓展问题还是其他未提及的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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