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贷起诉保证人是被告还是第三人

一、借贷起诉保证人是被告还是第三人
借贷起诉中保证人是被告还是第三人,需依具体情形判断。
若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此时保证人是被告。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里,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将其列为被告合理合法。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也能单独起诉保证人,但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若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同时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这种情况也较为常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权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般保证中,法院可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但应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若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未起诉保证人,而法院认为保证人对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依职权追加其为第三人。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保证人通常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二、自然人借贷未约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
自然人借贷未约定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按如下规则确定。
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比如债权人在某日要求债务人还款,并给予一个月宽限期,那么从宽限期满开始算三年诉讼时效。
若债权人未曾要求债务人还款,不存在宽限期,诉讼时效就未起算。此时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但最长受法律保护的时间是二十年,自借款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法院批准延长,否则法院不予保护。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此,自然人借贷未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三、借贷纠纷担保人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借贷纠纷中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份额需依据担保方式判断。
若为一般保证,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只有在债务人经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需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担保人承担的是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责任。比如债务人欠款100万,强制执行后只能偿还30万,那么担保人可能需承担剩余70万的责任。
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如上述例子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偿还100万欠款。
此外,若当事人对保证份额有约定,按照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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