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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后还可以申请和解吗

访客 2025-07-11 16:18:07 21995 抢沙发
法院强制执行后还可以申请和解吗摘要: 法院强制执行后,当事人不能直接和解撤销文书,但可执行和解。双方可自愿变更执行名义的权利义务,达成书面和解协议。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恢复执行原文书。一、法院强制执行后还可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后,当事人不能直接和解撤销文书,但可执行和解。双方可自愿变更执行名义的权利义务,达成书面和解协议。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恢复执行原文书。

  一、法院强制执行后还可以申请和解吗

  法院强制执行后,当事人之间确实不能直接进行和解以撤销或更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1.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具有可执行性的生效法律文书,其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因此在这一阶段,不再适用调解程序。然而,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有机会进行执行和解。

  2.如果双方自愿,可以变更执行名义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主体、内容等,通过达成书面的执行和解协议来调整双方的权益。

  3.一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法律快车提醒,若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则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向谁提出

  申请强制执行时,权利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应的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来说,对于大多数案件,权利人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外、专利、海关等执行案件,则应向财产被执行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具体的申请法院安排如下: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刑事判决或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他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也遵循此原则。

  2.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级别管辖参照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

  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4.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的,分别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5.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有权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6.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7.若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当事人可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若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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