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已调整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立案标准如下:
1.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
2.收购上述野生动物制品。包括用其毛、皮、骨等制作的标本、装饰品、药品等。
3.收购数量达到相关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对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作出规定。例如,收购蜂猴2只
违反法律规定,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将面临刑事处罚。具体量刑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判定。
二、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受法律严格保护。
2.客观要件:表现为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指违反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未经允许捕杀。“杀害”包括各种致使濒危野生动物死亡的手段和方法。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规定处罚。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而予以杀害。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是濒危野生动物而实施了杀害行为,则不构成此罪。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构成要件,才可能构成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
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量刑幅度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已修改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量刑幅度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通常适用于非法收购数量较少、对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相对较小的情况。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
此外,若行为人实施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具体量刑时,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等,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作出公正判决。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